那张收据其实并无起眼之处,只是一张很普通的照相馆收据,可在我和刘琴眼里却是天大的发现。收据开自“融苗照相馆”,开票时间是“2005年3月27日”。收据没有撕掉,这表明姜琳根本没机会去取那些洗好的照片。
我记得,欧阳新说过,姜林失踪那天是2005年4月4日,第二天是清明节,学校放假一天,大家都去扫墓了。因为假期的关系,那天没人注意到姜琳失踪了,直到后面几天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现在看来,姜琳百分百拍到了非常重要的证据,这份证据害死了她。我侥幸地拿着收据,琢磨着照相馆会不会把洗好的照片留着,一直留了3年多?
刘琴摸着苹果,想了想就说:“还记得吗?欧阳新给我们看过房方方坠楼的照片,包朱婆你也见过,对吧?”
“是啊,那些照片可吓人了。”包朱婆心有余悸地说。
“欧阳新说了,姜琳的相机是房方方出事后才买的,那晚跳楼时,她是用手机先拍的。手机像素不够,要洗出来很费事,而且照片那么恐怖,照相馆的人肯定不会忘记。说不定,姜琳买了相机,拍的那些照片都被照相馆留着,武陵春的照片不是都保存在他们的电脑里了吗?”刘琴对我说。
我承认,这个分析很有道理,姜琳拍的照片那么恐怖,要说服照相馆洗出来,肯定不简单,因此姜琳应该固定在同一家照相馆洗照片。现在已经过去3年多了,只要照相馆没有倒闭,很可能还保存着那些照片。很快,我异常地激动起来,要是能拿到那些照片,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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