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略微沉思,并拨弄自己手上的新物证,“我们所拥有的多毛物件,现在又多加了一样。某人从柜子里拿走了匕首,然后在原来的位置放下假髭须。巡佐,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没有,长官。我只有一个想法,”霍斯金回答的语气有些严厉。“这髭须不是他的,”他竖起拇指朝着死者晃动。“第一点,他自己脸上就有一撮真正的髭须。第二点,就算他没有,但这个髭须是用不同的材质做成的,明白了吗?这个叫做潘德洛的家伙,他戴的是细短灰纹的络腮胡,样子看起来比较老气,而且触感细致——是真正的毛发。而这个小东西是全黑的,质料粗鄙,像是那种小孩子花6便士在店里头买来装扮成盖伊·佛克斯的髭须。”
“这么说来,还有第三个人打扮成——他。”
“看来似乎是这么回事,长官,不是吗?这个拿煤块丢墙的家伙!”霍斯金厉声说道。为了某个理由,他似乎认为拿煤块丢墙之事,是整个案件中最诡谲神秘的地方。“还把假髭须放在匕首的位置!好吧。我们现在要干嘛?”
要把尸体送往停尸间鉴定的货车已确认出发。鉴定死者衣服的方法可能有几种;我下令将他的衣服,连同假髭须和眼镜一并保留起来。关于指纹的个别分类结果,我得知可能要到早上才拿得到手;时间虽然不多,但足够我做出一份完整报告,因为苏格兰警场很有可能会把案子从我手中收回去。于是我把髭须和其他物证收在一块,接着又拿出从葛莱格里·曼勒宁口袋里找到的信封。我抽出那张折好、压平、脏兮兮、打了字的便条纸,再度读起里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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