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端本迷了一阵子黄金,丝毫好处没有得着,倒坐了二十多天的看守所。他对于黄金生意,虽然不能完全抛开,但他也有了点疑心,觉得这注人人所看得到的财,不是人人所能得到的,可是他的朋友,却不断地给他一种鼓励。第一是陶伯笙太太,她说要另想办法。第二是刘科长,他说以后不受什么拘束,脱了裤子去卖,也要作黄金生意。第三就是这位坐茶馆的余进取先生了。他不用人家提,自言自语地要作黄金生意。这是第二次见面,就两次听到他发表黄金官价要提高。
魏先生心里自想着,全重庆人无论男女老少,都发生了黄金病。若说这事情是不可靠的,难道这些作黄金的人都是傻子?他心里立刻发生了许多问题,所以没有答复余进取的问话。然而余先生提起了黄金,却不愿终止话锋,他望了魏端本笑道:“魏先生,你觉得我的话怎么样?有考虑的价值吗?”魏端本被他直接地问着,这就不好意思不答复。因道:“只要是不犯法的事,我们什么都可以做。”
余进取笑着摇摇头道:“这话还是很费解释的。犯法不犯法,那都是主观的。有些事情,我们认为不犯法,偏偏是犯法的。我们认为应当犯法,而实际上是绝对无罪。再说,这个年月,谁要奉公守法,谁就倒霉。我们不必向大处远处说,就说在公共汽车上买车票吧。奉公守法的人最是吃亏,不守法的人,可以买得到票,上了车,可以找着座位。那守法的人,十回总有五回坐不上车吧?我是三天两天,就跑歌乐山的人,我原来是排班按次序买票,常常被挤掉,后来和车站上的人混熟了,偶然还送点小礼,彼此有交情了,根本不必排班,就可以买到票。有了票,当然可以先上车,也就每次有座位,这样五六十公里的长途,在人堆里挤在车上站着,你想那是什么滋味?那就是守法者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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