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文字狱在帝国的历史上不可能是常规,正如焚书坑儒只可能一次。伦理治国的本来目的就是要以"软控制"替代"硬打压",岂能动不动就人头落地?所以,帝国的屠刀通常是藏在袖子里面的,就像狐狸尾巴多半藏在袍子下面一样。高高举起的,是让许多士人垂涎三尺的东西——官与禄。
这个方针在西汉时期就确定下来了。自从汉代确立了对人民尤其是对读书人的怀柔政策,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也就出台。这就是让那些饱读诗书的儒生到朝廷来做官,成为帝国的御用文人。汉制,地方官有向朝廷推荐人才的义务,不推荐者有罪,推荐非人同样有罪。汉武帝说:"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 汉书·武帝纪》 )如果地方官牧民一方,居然一个人才也发现不了,那就是玩忽职守。这就是汉代的"察举制",是"独尊儒术"之前就有的。董仲舒就是因为被举为"贤良方正",金殿对问,才发表了他那著名的"天人三策"。但尊儒之后,人才的选拔便明显向儒家的治国主张倾斜,道德品质被看作首要标准。比如"孝廉",就要求孝于父母而廉于国事。因此被推荐者,一定要有孝行和廉绩。"博士弟子"(这是汉武帝应董仲舒之请设立的),则要求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总之是要求"品学兼优"。这正是伦理治国的原则所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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