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911 年,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王朝——大清,在内外交困中灭亡了。随同它一起被埋葬的,还有整个帝国制度。这一次,在治乱循环中折腾了二千多年的中国人,已不愿意重蹈改朝换代、成王败寇的覆辙,他们决心进行一次真正的革命——革制度的命。
帝国的历史终结了,取而代之的是民国。
民国其实就是共和国。民国或共和国,译成英文,都是RePublic 。因此,民国的灵魂是共和。民国时期"反复辟"斗争的口号,也是"保卫共和"。这可谓当时许多精英人物的共识,即拥护民国,必赞成共和。然而,刚刚走出帝国时代的中国人,却并不当真知道共和为何物。袁世凯是不知道的。他即便不公然称帝,骨子里想当的也是皇帝,也会把中华民国的大总统当作皇帝来当。在他看来,所谓"革命",只不过是为他提供了一次"禅让"的机会,让他得以由人臣而天子,黄袍加身,君临天下。共和云云,则不过是他龙袍上另一种纹样的图案而已。也就是说,他要学的是司马炎和赵匡胤,不是华盛顿。
孙中山也未必十分清楚,他原本也是主张在体制内进行改革的。为此,他曾于1894 年上书两广总督李鸿章,请求变法。只是在诸如此类的努力失败之后,他才意识到"目前中国的制度以及现今的政府,绝不可能有什么改善,也决不会搞什么改革,只能加以推翻,无法进行改良"( 1897 年孙中山与《 伦敦蒙难记》 俄译者的谈话),这才转而革命。可惜,孙中山虽然竭力主张推翻帝制,建设民国,但他对共和的理解也仍有局限。比如"兴中会"誓词中"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云云,便与共和精神相左,也与"创立合众政府"的主张相悖。共和的要义之一,是各地区与各民族自由平等的和平联合。合众政府当中,理所当然地应有满族的一席地位,岂能"驱逐鞑虏"?可见也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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