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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经历五次耻辱,从愤怒青年到成熟官员 第四节 在长沙“打脱牙和血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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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说:“余生平吃数大堑,而癸丑六月(咸丰三年六月)不与焉。”似乎长沙之辱在他记忆中无足轻重。事实远非如此:正是这次强烈刺激,推动他克服了那些本不可能克服的困难,练成了湘军。

事情起因于咸丰二年腊月曾国藩入省承担公事。

咸丰二年底,咸丰皇帝的一道紧急命令传到了荷叶。原来不久前太平军挥师北上,湖南各地,纷纷糜烂。咸丰皇帝情急之下,诏命在乡下老家为母亲守孝的曾国藩帮助地方官员兴办“团练”,也就是“民兵”,以保卫乡里。

曾国藩一到长沙,就展现出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

皇帝的谕旨传到湖南时,太平军已经挥师湖北。湖南虽暂获喘息,形势却依然危急。太平军走后,各县的会党、土匪势力不断发难,也试图步太平军后尘以求一逞,湖南境内风声鹤唳,人心惶惶。因此稳定社会治安成了当务之急。

曾国藩在自己的公馆里开设了一个“审案局”,专门审理社会治安案件。曾国藩命令,凡有地方土匪、流氓、抢劫犯被抓获,不必经过州县,直接送到这里。只要捆送来者,一不需要参照法律,二不需要任何实际证据,只以举报者口辞为信,稍加讯问,立即结案。处理方法只有三种:一是立刻砍头,二是活活打死在棍下,三是施以残酷的鞭刑。用曾国藩自己的话说就是:“匪类解到,重则立决,轻则毙之杖下,又轻则鞭之千百。敝处所为止此三科。”四个月内,审案局“计斩决之犯一百零四名,立毙杖下者二名,监毙狱中者三十一名”。曾国藩因此获得了“曾剃头”的著名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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