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祖芬
我没有想过要当作家。我没有想过要作文为生。我是说,我在上海读中学的时候。
那时候,我第一想当的是篮球运动员。酷夏的星期天,我常常一个人翻进一楼的体育教研室,抱起篮球,又从窗口翻出来。然后奔向操场。操场好像被烈日晒化了,晒得什么都化掉了。
只剩下一个我。还有天上的一只火球,和地上的一只篮球。
那时的女生都梳两根小辫。有一天,我心血来潮地把我校的辫子篮球队带到我家,用我家的一把剪刀,我们互相剪去了二十多根小辫。
妈妈下班回家,迎接她的是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头发,和一个叫她目瞪口呆的短发女儿。妈妈立即展开了与满屋头发的大战。她顾不上说我一句——不不,不是顾不上,是她本来就不会说我。我喜欢篮球,那就打球吧,那就短发吧。
我为篮球狂,一直狂到病倒休学。
妈妈天天照料我,还是没说我一句。或许我不过是充满激情地投入一项热爱的运动,虽然有点太奋不顾身。
激情是不需要被指责的。
篮球打不成了,我开始“移情别恋”,爱上了英语。到高三,我一心想当的是英语笔译。我给同学们起了很多可笑的英语绰号,我填写的高考志愿一律是英语。那时可以填14个志愿。我只填6个。
因为,那还用说吗?考英语我是稳拿,填那么多干吗?
但是,没等高考,上海戏剧学院派人到各中学来物色新生,用现在的话,叫做星探,叫我去上戏。我做着我的英语梦,自然不去。直到中学团支部找我谈话,我糊里糊涂地坐到上戏一排招生老师的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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