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前
在我的感情生活中,多么强烈的、缠绵的,多么凄怆的、死生别离的爱情都曾经出现,但是那样纯洁的初恋却永不再来。在我以拉兹自诩的那些日子里,我一直把她称为我的大辫子丽达,我永远的丽达。
我从来不知道她心里对我怎么想,我心里的种种揣测简直让自己发疯。那时候的年轻人可想不起给自己钟爱的姑娘送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既没有那个钱,也没有那个胆儿。我鼓足了勇气也就是送她几张地摊上买来的小歌篇儿,准确地说,是把歌谱照在120底片上,四周贴个小花边儿。歌词和歌谱都照样模模糊糊的,可是那并不影响我成天哼着《我们的生活比蜜甜》或是《边疆的泉水清又纯》,而且把这种甜蜜的、清纯的感觉作为信物赠送给她。往往在第二天早晨,我就听见她哼着这些旋律飘进工厂大门,我把她的歌声视为一种默契,为此我感到幸福无比。
我就是这样走近了我的丽达,我的爱情。
我用了整整两天的时间炮制了我有生以来的第一封情书,假如那也可以称为情书的话。“爱”字是绝不敢提的,信上只是写了你像丽达,美丽大方;你是焊工我是钳工,咱们俩志同道合等等,就这样还把我憋得满脸通红。
我简直是狼狈不堪地流窜到我心爱的姑娘面前。我估计自己那副做贼心虚的样子实在太扎眼了,惹得她好几次问我:“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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