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觉得序这东西十分多余,谁买来书要看这劳什子呀?反正我自己买书,从没认真看过。除非遇到特别喜欢的作家,并且已不在世,皆因为喜爱的文字存世不多,每一个字都想细细品玩一番。我寻思,既然我的文字像“暴晒过的洋灰地一样粗砺”(网友批评),且我还年轻,估计也不会一时便死,这部分就更多余了。后又一想,以往读过的为数不多的书里,确实在翻开正文之前可以看到个“前言”,或是“自序”,或是“代序”,内中多是一些作家对写作不易、生计艰难的慨叹,接下来的内容我从来没看过,不知道该怎么写。想找本书参考,闭目从书架一抽,视之乃钱公《围城》,并无自序,只有个“重印前记”。所以,我只好瞎写。
我这人读书少,没什么文化。其实我很早就开始读书,但是读的都不是什么正经书,大多是全球百大未解之谜一类。上高中时,班上的女生一本接一本地从图书馆抱回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当然还有她们最爱的玛格丽特。这些女生说起玛格丽特,总是拿英语的语调发汉语的音,十分不伦不类。我有一次翻了翻,觉得味同嚼蜡,不如金庸看着过瘾。我这么说可能会损失很多女性读者,苍天可鉴,这让我非常痛心,但我必须说实话。后来我进入了一个父母不让看什么我就看什么的阶段,在此阶段读了《废都》《白鹿原》,还有《十日谈》的残本,以及一些名目不便于印刷的书。为此我可能又得损失一些男性读者,因为他们觉得我亵渎文学——无法可想。据说那是一个人格定型的阶段,可能正因为此,我在少年时期就形成了一个老没正经的人格,连我写出来的东西也跟着不正经起来。上学时,语文课总布置一种名曰“周记”的作业,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意思就是把一周的事情记下来,给语文老师批阅。我特别讨厌这个东西,觉得生活被语文老师窥探着,还有一种当奴才上朝听宣的感觉,十分不悦。有一回,一周的生活实在太乏味了(上学、打球、放学、吃饭、做作业、睡觉),我没得可写,无端恼怒起来,就在周记上写了这么一段:“启禀我主万岁,臣今日走在街市以上,见八旗兵丁甚苦,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煞是可怜,请我主万岁龙意天裁。”老师看后,批了大大的三个红字:“没正经!”现在想来,那可能就是我写作的开始,而且我其实打心眼里喜欢那个语文老师;我只是讨厌写周记。也可能是我讨厌写任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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