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老四把地毯卷了起来,那块巨大的地毯被他这么一卷,最后竟然变成了平日里一张报纸卷成的筒状般大小。
“这是藏羚羊的皮毛吧!”常盛兴奋地说,要知道动物当中,似乎只有藏羚羊的皮毛有这个特性,一个藏羚羊的皮毛做成的披肩,可以轻易地在一个小小的指环里通过,它过于柔顺,只要用力一攥,甚至能完全握在一个女人的手心里。
郭老四点点头,把地毯塞进了包里。这是他们三个人合作以来的一个大的收获。要知道藏羚羊的皮在黑市上是有市无价,一个披肩都要十几万美元。这个地毯的宽大程度完全能做成上百条披肩,如果不是在这里见到,还真想象不出来谁这么穷奢极欲,能用这么多藏羚羊的皮毛做成一张地毯。除了成吉思汗,也想不出谁会有这么大的财力和魄力。
那边刘季正在拨弄的是那些地毯小几上的书册,现在被散落了一地。虽然只是普通的兵书,按照这个年份,也能卖出不低的价格,再者,刘季还想从中找出什么有价值的善本或者孤本来。
常盛无聊,过去对着鲁尼的尸体说了些什么,然后伸手抚上了他还瞪着的眼睛。他脱下自己的外衣,然后包裹住了诺娜赤裸的身体,把她的尸体靠住鲁尼放下。
刘季的目光忽然被地上那本薄薄的书所吸引。因为这本书的书面上,画着一个人的头像。寥寥几笔,这个人就栩栩如生地呈现在了刘季的面前,他满脸胡子,戴着蒙古传统的行军铁帽子,这个人虽然五官长相宽厚,看上去眼角还带着几分慈祥,但是又偏偏有一种睥睨天下,豪迈雄壮的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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