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纵火犯
不管报纸上的报导怎么写,钱名都自认自己不算是个坏人,他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嗜好比较奇怪的人而已。这个世界上古怪的人很多:喜欢偷窃的、明明很有钱还喜欢偷窃的、喜欢喝过期饮料或者喜欢吃西瓜皮的……而钱名的怪癖不过是自幼就喜欢点火。一根小小的火柴棒,轻轻地摩擦,就会在一瞬间闪起一团跳跃的火焰。这样的画面使钱名无比着迷。也使他不论走到哪里都带着一盒火柴,一有时间就躲到无人的角落一根根划着,反覆感受这种激动。为此,他从小不知道挨了多少次父母责打,可是却从来没有更改过这个爱好。
大部分人长大以后会遗忘幼年时的爱好,但钱名不是这样的人。他终于长大成人之后,还为了自己可以尽情去点燃和享受那令人心醉的火焰而兴奋不已。当他越是可以尽情与火焰相互亲近,就越是对之迷恋不已,终于他发现,仅仅是一根火柴,一根蜡烛的火焰已经不能满足自己的可望了。于是他开始用别的办法来寻求满足。
今晚,与自己渴望的辉煌分离了整整两个月,钱名再也忍不住了,无论如何也要见到它,不然心中的那股冲动会撕裂胸膛,会把血液烤干。
于是,钱名带着工具,匆匆出了门。
在立新市这样的大都市中,穿梭在街道的人们,永远也不会去留意身边擦肩而过的陌生人在想些什么,他们只是匆匆忙忙的奔向各自的渴望。钱明知道,自己也是这种人当中的一员,他不知道住在眼前这栋大楼的人们是谁,在做着什么样的美梦,可是今后,钱名将邀请他们参加这次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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