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没有了宇文融,裴光庭和萧嵩也照样死掐。
说起这两个宰相,来头都不小。裴光庭是高宗时代的名将和行政专家裴行俭之子,萧嵩是南朝萧梁皇室后裔、初唐宰相萧瑀的侄孙,两人都有显赫的家世背景。裴光庭文职出身,长于行政,入相后任侍中兼吏部尚书;萧嵩擅长边务,军功显赫,以兵部尚书衔入相,后兼中书令,并遥领河西节度使。
也许是因为两个人的出身门第都不低,而且在各自的领域都有所建树,所以都有些眼高于顶,在处理政务时经常发生抵牾。往往是一个人主张的事情,另一个必定想方设法加以反对,是故“同位数年,情颇不协”。(《旧唐书·萧嵩传》)
裴光庭在任内做的最主要的一件事,就是推行吏部的选官制度改革。在他之前,大唐吏部选拔官员时一律以能力为准,有本事的可以越级提拔,没本事的一辈子也得不到升迁。按理说这么做并没有错,但是难免产生一些副作用,比如很多官员干了大半辈子,经验非常丰富,可就是因为没有突出政绩,所以混到发白齿摇仍然是个小芝麻官;还有的人年纪轻轻就考上进士,取得了任官资格,可要么是因为没门路,要么是因为运气不好,结果整整二十年补不上缺,到老还是个候补官,一辈子就这样被埋没了。
针对这些弊端,裴光庭提出了他的改革主张——“循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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