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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血液里的海水:郑成功 第五节 “勿以红毛火炮为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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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在这样的“海盗”之家,郑成功当然对远东海域的各种势力都了如指掌。因此,他知道荷兰人确实不是那么好对付。

即将展开的郑荷之战,是鸦片战争之前中国和西方的第一次大规模海上碰撞。

在鸦片战争之前的一百八十来年前,中国和西方的武器装备差距就已经十分巨大。荷兰军队已经进入热兵器时代,而中国军队还处于冷兵器时代。

一切情形,与鸦片战争时是那样相仿。连大臣们向明朝皇帝汇报荷兰人情况的报告,读起来都容易让人误以为是鸦片战争时的文件。福建巡抚邹维琏在向皇帝汇报荷军情形时,这样说:

红毛一番远去中国四万里,晨昏昼夜皆相反……其人深目长鼻,赤须朱发,其性贼虐,尚仇杀,诸夷畏之。其舟长五十丈,横广六七丈,名曰夹板,内有三层,皆置大铳外向,可以穿裂石城,震数十里,人船当之粉碎,是其流毒海上之长技有如此者。

明末时期,海上霸主的地位还没有轮到英国,而是被荷兰牢牢占据。当时的荷兰军队以武器精良而闻名全球,当时中国人称荷兰军舰为“铁舰”、“夹板船”。用郑军的话说:“夹板船只高大,两边遮盖坚固,火炮利害。”([清]

江日升著《台湾外纪》)这些荷兰战舰吃水、载重、船上装载的火炮数量,都大大超过郑军所有的木制帆船。

在当时的台湾海面上,停泊着荷兰战舰“赫克托”、“斯·格拉弗兰”和“威因克”、“马利亚”以及多艘小艇。此外,荷兰人还在台南海岸修建了一系列坚固的城堡和炮台,上面安装了威力巨大的臼炮和大炮。普通荷兰士兵则拥有先进的步枪、短手枪、榴弹,甚至还有瞄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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