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肝回来了,是洛永把他带回来的,这几年洛永在朱自强的一再叮嘱下,只字不提猪脑壳的事情。目的就是为了让猪肝别再惹出乱子,可是这次,洛永顾不上朱自强的叮嘱,把五花肉病危的消息告诉了猪肝。
“哪怕是枪毙我也要回家!”猪肝杀了两年多的牛,浑身都散出一种血腥味,口音也变了,在回族窝里呆了两年,猛然间让人以为他已经是个地道的回子。他那种凶悍的性情不但没有收敛,反而被回族特有的彪悍影响,感觉更加野蛮好斗。
可是家在哪儿呢?狗街的家早已经变卖了,到县城,看到公厕旁的那间小黑屋子,猪肝儿流血不流泪的汉子使劲地捶着自己的脑袋,要不是洛永强行按着他的双手,估计猪肝儿当场就会把自己捶成白痴。
一路摇摇晃晃地向医院走去,洛永一手抓着他的胳膊,生怕猪肝突然发狂,洛永倒不是小题大做,猪肝那双狼一样的眼睛,恶狠狠地盯着从他身边走过的人,洛永远全相信,只要有人敢挑衅,猪肝肯定会毫不迟疑地干翻对方。
兄弟分别两年多不见,猪肝进了病房,直挺挺地跪在母亲的床前,吼吼喘气,两眼瞪得溜圆,喉结上上下下地咕咙咙滑动,就是说不出一句话来。床上的五花肉脸色已经青白了,哪里还是当年精神抖擞的妈妈?哪里还有记忆回中带着慈爱嗔骂的样子?哪里还是那眼睛透出神采的母亲?猪肝呆呆地看着病床上的人,这是妈妈!不!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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