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这是唐代聂夷中《咏田家》中的诗句。由此也诞生了一个成语,叫作“剜肉补疮”。
不了解这个成语的朋友,也许会把它和“亡羊补牢”混为一谈。
实际上,它倒是和“杀鸡取卵”算得上同义词。只不过“杀鸡取卵”表现的更多是短视而无远见,而“剜肉补疮”则是无奈与悲哀。
诗词的字面意思很好理解:农民二月五月就把新丝新米都给卖了,并不是因为他们缺心眼,而是为生活所迫,没办法的举动。眼前倒是得了些钱财可以为生,可以后的生活就没了着落!
因此,这个“剜肉补疮”也多少有点无可奈何的意思。
艾西很懂得这个成语的寓意,却无奈地发现自己正要做一个剜肉补疮的人。
这是为什么呢?
原因就在于,虽然他不了解告密者更深层的动机,却能想出他大致的行动模式和原则。
正像他之前分析的那样,告密者本身处在一种很微妙的位置——他既是告密者,又是保护者。假如他只肩负其中的一重身份,那情况就会简单得多了。如果只是告密者,他应该去找警方,揭露凶手的身份;如果只是保护者,他大可不闻不问,装作毫不知情,也不至于闹成现在这样。
可见,告密者同时作为保护者,既无法容忍凶手的所作所为,又不愿直接告诉警方,弄得凶手身陷囹圄,甚至被判刑。这说明二者关系非同寻常。从年龄上推断,艾西认为这是一对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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