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上了岁数,就难免时常回想起往事。刑警队大队长刘罡明,此刻正身着一身便装,坐在计程车里,微微地合上了眼,想起自己小时候养的那只小猫来。
有那只黑白花的小猫,他很快得出了以下一番对比:现如今,超市里有卖精品猫粮的,主人还要时不时地买些鸡肝之类,作为营养补充;街道边有开宠物医院的,猫儿有个头疼脑热的,动不动就是吃药、打点滴——这年头,猫叫作宠物。老北京的猫儿们可是没享受过这些现代文明的成果;老北京人养猫,一半是为了玩儿,一半是为了拿耗子;所以那个时代的猫儿,一辈子并没有吃过几顿鱼肉拌饭,总是半饥半饱地,过着半流浪半定居的日子——那段岁月里,猫就是猫。
刘队忽然发现,自己数年前找艾莲协助办案子,就和老北京人养猫是同样的道理:一半是因为好奇,一半是希望捉刀凶手。而艾莲与后来加入的麦涛,也就相当于老年间和现如今的猫。不论当年的艾莲破获了多少案件,他所能得到的,顶多也就是刘队私自掏腰包请的那一顿饭;而与艾莲仿佛的麦涛,因为合了适宜,上头批下了奖金,安排了工作,把他称为“犯罪心理学者”,当成警察的好帮手。当然,刘队很喜欢麦涛这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可心底下,又总觉得亏欠着艾莲,有种甩也甩不掉的愧疚感。
艾莲从抓获凶手的过程中,得不到一点好处;正如人们先前的一个误解,其实猫儿是不吃耗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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