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地方,隔赫德逊河不到10英里。大家都知道这条河流因17世纪探险家亨利·赫德逊(Henry Hudson)而得名,可是很少人知道当日赫德逊受荷兰东印度公司之聘,来纽约探险,其目的不是在北美洲拓土,而是希望找到一条“西北路线”进入远东与中国通商。原来17世纪初年,欧洲人的地理知识简陋,也不知道加拿大和太平洋的宽度与纵深,满以为循着西北路线不断前进,不久即可以到达中国。而当日中国也是众所传闻世界上最富庶的国家之一。17世纪初年,荷兰正为了独立而发动独立战争。此时南方的海洋又为很多国家竞争的区域,若反其道而行,可能会有意外的收获。荷兰已经发现不少富国强兵的秘诀,如果此道一通,定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用不着说,这个梦想没有成为事实。荷兰虽在赫德逊河畔开拓了一些土地,著名的荷兰人如罗斯福一家也在此落地生根。但在第二次英荷战争之后,这一地区割予英国,新阿姆斯特丹改名纽约,亦即新约克,以向约克公爵示敬(约克公爵以后承袭皇位,为英王詹姆士二世,因为不孚人望,被驱逐失国,此是后话。在与荷兰作战时则为海上英雄,得到议会褒谢,是以今日世界最大的港口仍以约克名号,纪念其战功)。
荷兰在西半球的发展,没有得到实际的效果。但是荷兰人绕非洲海岸进航远东,却收获甚丰,也曾一度占据台湾。了解中国并不如传闻中富庶,以后西欧国家宰割中国,荷人参与不深。荷兰在南洋开拓的殖民地,则为爪哇、苏门答腊、婆罗洲等地,也是世界上资源盈溢的地方。17世纪初年,荷兰人口不过150万,竟将这一个广大的地区占据了好几百年。这殖民大帝国在世界第二次大战之后被重整,固然是新时代民族自决潮流的影响,而促进这潮流展开的一主要因素,则是中国抵抗日本之成功。所以荷兰之向外拓土,直接间接的仍与中国有相当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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