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那北部的匈奴人马,自古以来就是中原之地的大患。早在周朝、秦朝、汉朝和晋代,匈奴就隔三差五杀入中原袭扰一番,到了李渊镇守北部边疆的时候,匈奴人已经进化成为了突厥铁骑。
突厥人的优势,就在于他们的长枪快马,奔行于原野之上,倏忽如电,来去无踪,游牧天下,四海为家,既不需要花费银子修筑城堡,也不需要浩浩荡荡的后勤运输线。打的就是游击战,玩的就是破袭术,霎时间浓烟滚滚,数万铁骑齐至,顷刻间城池被攻破,杀得你血流成河。等你着急忙慌地调集大队人马,赶来追杀,那数万铁骑却犹如水银泻地,化整为零,只落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让你绝无办法可想。
所以在漠北的荒原上,向来是游牧民族幸福的家园,他们赶着大篷车,逐水而居,逐草而眠,忙时闲时,弄支强弓硬弩,杀入中原膏腴之地,弄点外快,打个牙祭,抢个美女,劫点银子,小日子过得就甭提多滋润了。
某一天,荒漠上的游牧客们正自逍遥快乐,忽见远方尘头大起,就见一队两千余人的突厥骑士突至,马上人清一色狗皮帽子,反穿了老羊皮袄,到得突厥部落附近,就耀武扬威,得意扬扬,分列成几队纵横驰骋,往来冲射。众游牧民一见大喜,急忙捧了马奶牛肉,上前亲切慰问。
等走得近了,游牧客们突然呆住了,眼前这支突厥骑兵……嗯?模样长得好怪,眼窝不深陷,鼻子不高凸,扁平平的一张脸,黄色的皮肤……不好了!这是中原汉人的骑兵!他们居然化装成突厥人混进了漠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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