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后宫甄嬛传》第五、六两集的朋友们,一定会注意到下面两个情节:第五集中,身为贵人、位份较高、住在气派的咸福宫的眉庄路上巧遇余答应,余答应恃宠而骄,竟让身为贵人的眉庄给她让路,眉庄隐忍不发。第六集中,被封为妙音娘子的余答应居然敢把皇帝身边老人欣常在送进慎刑司。
这里,就有个问题:大清王朝后宫的等级身份问题。
在康熙皇帝在位时期,有过正式规定——用我们现在的话讲,叫做“红头文件”。其中含糊其辞地要求:皇后一人,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但是,皇帝仍有很大的余地。因为嫔以下的贵人、常在、答应等,都没有具体的名额限制,所以皇帝照样可以随心所欲地无限扩军。
宫中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以及宫女等,都是有严格等级的。清朝是等级社会,宫中更是等级森严。穿衣、配饰、吃饭、喝茶、吃肉、月俸、赏银、例银、用具、房间大小等等都有规定。后妃不同等级配给的宫女也是有规定的。总之,从头到脚,从吃到穿,都有规矩。
比如,皇太后每年的津贴,累计有二十两黄金,二百两白银;皇后每年的津贴,累计有一千两白银,配十二名女佣;皇贵妃每年八百两银子,配八名女佣;贵妃六百两,八名女佣;妃三百两,六名女佣;嫔二百两,六名女佣;贵人一百两,四名女佣;常在五十两,三名女佣;答应三十两,二名女佣。以皇后为例:除了十二名女佣,每年一千两白银的津贴之外,分配给皇后的“耐用消费品”还有如下这些:玉盏金台、金方、金茶瓯盖、嵌绿松石金匙、镶金象牙筷子、银方、银盂、铜遮灯、铜簸箕、银八卦炉,各一个(付);金执壶、金匙、金云包角桌子、洋漆矮桌、银火壶、银锅、银罐、铜提壶、铜八卦炉、铜手炉、铜舀子、锡池、锡火壶、锡里儿(贮冰用的冰箱)、锡屜钴、铁火钳子,各两个;银勺、银茶壶,各三个;铜瓦高脚灯、锡茶碗盖、锡背壶、铁火罩、铁座更灯、磁渣斗、羊角把手灯,各四个;金碗、铜签盘、铁火炉,各五个;金碟、铜剪烛罐,各六个(付);银茶瓯盖、镶银象牙筷子、锡壶,各八个(付);银碗、银匙、锡盆、香几灯,各十个;银背壶十三个;漆茶盘十五个;戳灯二十个;漆皮盒二十五个;漆盒二十六个;银盘、银茶壶,各三十个;黄瓷碟四十个;各色瓷碗、瓷碟,各五十个;黄瓷盘八十个;黄瓷碗、杯,各一百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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