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或许因为年华是翠绿的,所以喜欢霜染枫林的深秋,向往在红叶满地的山径漫无止境地前行,哪怕月迷津渡,也无需担忧寻不见红尘归路。那时候说过,一个人是诗,两个人是画。流光老去,便开始无法制止地贪恋万紫千红的春天,总希望未来的日子可以季季逢春。这样奢侈的念头终抵不过缤纷的落英,那点点花痕,也不知道入了谁人的眼。
林徽因就像春天枝头的那朵繁花,一开就是好多年,迟迟不肯凋谢。她虽然甘愿俯落红尘,和大凡一起经受冷暖交织的日子,但她始终以一种典雅的高度让世人爱慕。有段话是这么写的:“林徽因向来是一个群体的中心,不管是远远向往着的群众,还是登堂入室加入她沙龙的客人,我们得到的画像总是一群男人如壁脚灯一样地抬头仰望她,用柔和的光线烘托她,愈发显得她眼波灵转,顾盼生姿。”
出身名门,少女时代就随父亲遍游各国,赏阅人世繁华的是她。
战争时期,困居过李庄,穿着素朴衣裳,拎了瓶子上街头打油买盐的还是她。被无数爱慕者捧如天空最璀璨的星辰是她,为了考察工作落魄于穷乡僻壤、荒凉古刹的也是她。着一袭白色纱裙,倾城绝色的是她,被病痛缠身,容颜更改的也是她。这样的女子,无论从何种角度去观赏,都是一道别致的风景。在她的身上永远有耐人寻味的故事发生。这就是林徽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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