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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剧与挽歌:"辫帅"张勋复辟 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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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国依然留辫子,为什么会荒诞到被人称为"怪物"?这得从辫子在中国的历史说起。

清军铁蹄入关之后,多尔衮以年幼的顺治皇帝名义于1645年下令,汉族男子必须剃发梳辫,宣布"自今布告以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臣僚不得论奏剃发,否则"杀无赦"。此即为历史上著名的"剃发令"。

在那明末大乱世,清军入关在老百姓中并没有多大的"亡国"之痛,因为日子已经够难过了,谁来做皇帝跟老百姓没关系,说不定关外的人来做皇帝还会让我们好过一些呢?反正谁来做皇帝,我们都是做老百姓,生活状态不会改变,也就无所谓"亡国",也就是"改朝换代"而已。

可是这个"剃发令"却受到空前抵制。人们惊恐地发现,这回改换的不是朝代的名字和皇帝,而是要改变自己的生活风俗;他们感到前所未有的剧烈的痛,虽然也许没有意识到这剧痛的来源--自己的文化,被摧残、被强行改变了。

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以及江阴八十一日,民风本来柔弱的长江下游那些惊天地、泣鬼神的反抗,就是为了抵制这个辫子。那时的口号是:"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江阴城陷落之时,带领全城居民浴血抗清的阎应元写下一幅对联:"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六万人同心死义,存大明三百里江山"。留不留辫子,成为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特别是民族尊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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