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在论证了天人同类之后,又进一步解释了“天人感应”的具体内容。
首先,他肯定同类的事物之间有着相互感应的关系,如声音的共鸣、天气对疾病的影响等等,都属于“物之以类动者”,他把这类现象称为“同类相动”。
其次,他运用“同类相动”的原理来说明天人之间的相互感应。在他看来,人既然与天同类,那么人的命运自然就与天连在了一起,“天地之符,阴阳之副,常设于身。身犹天也,数与之相参,故命与之相连也”。那么天与人是怎样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呢?他说:“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惊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这里所谓“道”就是指仁义道德和礼乐教化。他认为天是一个冥冥之中有意志的监督者和主宰者,它任德而不任刑,好生而恶杀。人,特别是人间的统治者如果不行仁义,施行“虐政”,那就违反了天意,于是招致自然灾害,而灾害的出现就意味着天对人发出了“谴告”;如果人受到谴告仍不悔改,那么天就用怪异现象对人进行威吓;如果人受到威吓之后还是不能改正,那么人就会遭受“伤败”、“殃咎”,作为统治者来说,也就是要遭到国家灭亡、政权垮台的下场。反之,如果统治者施行德政,那就是顺从天意;顺从天意就可以得到天的奖励,于是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这就是所谓“天人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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