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是明朝思想家王阳明提出来的。王阳明出身于官僚家庭,父亲王华曾任礼部左侍郎。1499年,王阳明中了进士,先后任刑部、兵部主事。1506年由于与大宦官刘瑾(因残害忠良,最后被陵迟处死)结怨,贬到了贵州。1510年升为知县,到1516年又升任右佥都御史,最后做到了右副都御史。晚年聚众讲学,在世时著作就被弟子们刊刻印行。
王阳明的思想中典型的是知行合一。他首先强调人的活动是有目的、有意识的,即他说的“致良知”,但如何使人的主体与客体联系起来呢?王阳明主张“求理于吾心”,即“知行合一”。他用主体包容了客体,将客体的独立性、自然性和物质性否定了。对于“行”他解释道:“凡谓之行者,只是着实去做这件事。若着实做学问思辨功夫,则学问思辨亦便是行矣。学是学做这件事,问是问做这件事,思辨是思辨做这件事,则行亦便是学问辩矣”。假如一个人不按仁义礼智信原则去行,那么,他就是未知。因为心中的良知他没有得到,也就是他没有认真思索。假如他认真思索,得到了良知,或者说他知道自己应该对父母行孝,对君主尽忠,那么他就一定会行孝尽忠。如果他不行孝,不尽忠,就说明他没有得到良知,也就是没有知。
所以,王阳明的“行”范围很广,包括了学、问、思、辨,这在《中庸》里是“知”的四个侧面,在王阳明这里合一了,因为他模糊了两者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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