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韩桂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韩桂芝利用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务的便利,为马德等人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702万余元。鉴于韩桂芝因涉嫌受贿被审查后,如实供述了有关部门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尽管民众对这一判决多有议论,但目前看来,韩桂芝案已基本告一段落。留给我们的是案件以外的东西,包括韩桂芝这个人物留给我们的离奇故事。
官事
韩桂芝做官的事大伙儿也都知道不少了,难道还有什么离奇之处么?有的。多少年来,她一直梦想着升官发财,把官儿越做越大,从科长到处长、厅长、省部级。可是,突然有一天,当她面临着从副省级升为正省级时,却突然不想升了,想把高位让给别人,你说这事奇怪不?这事要搁着谁都不太愿意,可她韩桂芝偏这么“大方”,而且还是动真格的。
韩桂芝于1943年2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韩之所以能够官运亨通,主要靠两点:一是文凭过硬,她是“文革”前的老牌大学生;二是女干部,相貌不俗,而且政治上要求上进。1960年,韩桂芝考入东北林学院,就读于林业机械制造系林业机械专业。1965年4月,她被分配到内蒙古自治区图里河林业局担任社教队队员。参加工作六个月后,韩桂芝即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66年12月,又时来运转,被上级领导看中,调任林业部基建总局机械筑路总队干部部干事。1968年,韩桂芝跟随着其他一些机关干部,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五七”干校学习、劳动。不久,她再次得到“高人”相助,转调至大兴安岭行署劳动局劳动调配科工作。开始是工资科一般工作人员,后任副科长。这是她平生第一顶乌纱帽。大兴安岭行署虽是地方机构,但与林业部林管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有时候也很难分清谁是地方干部谁是中央机关干部。行署是黑龙江下属的地厅级机构,而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林管局)呢,是1965年初经国家经委、林业部批准成立的,也是地厅级。“文革”结束后,拥有大学文凭的韩桂芝更加受到重视。1979年,韩调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劳动局、林业管理局劳资处科长。1981年,韩桂芝任大兴安岭林管局科技处副处长、行署科委副主任。这个副处级为她日后升任高级领导干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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