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星期三上午,公诉方宣布取证结束。
克拉任·达偌的第一位证人是威廉·崴特博士,美国精神病学学会主席。崴特博士在证人席上宣誓后刚刚入座,检察长罗伯特·科罗便振振有词地提出抗议:“当你断案的时候,你并不需要一只显微镜去探究罪犯的大脑,以其神经系统是否有病变来决定他是否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你需要的只是事实。譬如,他杀了那个人是否因为此人曾勾引过他的老婆?如果是,则可从轻判决;他杀了那个人是否因为此人曾到处散布谣言对他进行诽谤?如果是,则可从轻判决;他杀了那个人是否因为两个人酒后互戕,如果是,则可从轻判决。然而,我们现在面对的,是一桩性质极其残酷的预谋杀人案。在被告承认‘有罪’,并逃避陪审团审案之后,再引入‘精神病抗辩’,这在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
从此开始了长达两天的辩论。
在本次庭审之前,被告方只能在“无罪”辩护中引入关于其神经不正常的证据,而且必须由陪审团对法庭是否应该采纳或拒绝这些证据作出最后裁决。
正如某记者在报道中所言:“当法庭内的听众们被炎热的暑气,还有双方发言中的那些晦涩难懂的法学术语催眠得昏昏欲睡时,本案被告方的律师们正在力图揭开美国司法史上新的一页。”终于,在约翰·加维利法官的帮助下,他们完成了这一“壮举”——1924年8月1日,星期五上午11点,法官驳回了公诉方的抗议,允许威廉·崴特博士等作为专家证人在本案中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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