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当地的那几个开发商真的跟赵红兵在土地招标时竞争,赵红兵和李四真的敢去动他们或者他们的家人?二狗认为未必。如果赵红兵和李四真的被逼上绝路,他们肯定会这样去做,但是在没逼上绝路的前提下,他俩十有八九不会这样去干。
赵红兵这样做,就是为了震慑。
这有点像法律,法律的出现不是为了杜绝犯罪,因为犯罪根本无法杜绝。法律的根本用途在于减少犯罪,震慑那些想犯罪但是还没下决心的人,让他们不去犯罪。当地的那些开发商无论是谁,少拿一块地、少做一个工程对自己而言都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如果为了这个关系不到生存的项目去得罪“恶名昭著”的赵红兵和李四,实在不是明智之举。在赵红兵请完这顿饭的三个月后,赵红兵所在的紫玉集团以低于市场价的起拍价拿到了当地东郊那块地。
这块地,几年以后被证明的确是赵红兵、沈公子发财的风水宝地。
混了这么多年,赵红兵和李四的“品牌价值”终于真真正正地转换成了金钱。
“要干就干大事儿,小事儿从来不干,不屑于干。”是赵红兵一向的行为准则。在张岳代理啤酒、代理电梯时,赵红兵没有用类似的手段去做事,但这次,赵红兵用了和张岳同样的方式。就这一次,就做了件大事儿;就这一次,收入就比张岳卖十年啤酒赚得还多。
二狗生活中更多的是“大事儿干不来,小事儿不愿意干”的人,赵红兵绝对属于特例,赵红兵不但敢想,而且敢干。不但能拉下脸皮靠女人去结识有用的人,而且还罕见地去威胁了一些没有损害自己利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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