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出必有因。李斯像一个侦探,摆在他面前的案情已然明朗,动机却隐晦不明。他要完成从案情到动机的倒推还原过程。
先来分析吕不韦。
奥卡姆剃刀的原则是:如无必要,不得增加实体数目。对一桩阴谋而言,如无必要,不得增加旁观者数目。虽然旁观者未必能成为知情者,但毕竟平添了许多被戳穿的风险。吕不韦为了将嫪毐扮作宦者送入太后宫中,煞费苦心,人证物证全都备齐,该办的手续一道也没落下,该盖的公章一个也没省略。其动机何在?首先排除吕不韦是白痴的可能性,即肯定吕不韦是一个智力健全的完全行为人,完全清楚自己的行为所可能导致的后果。也就是说,他之所以大费周折地演这出闹剧,是经过权衡的,是在众多方案中他认为对自己最为有利的一个。那么,这个方案的好处在哪里?
人的视网膜上存在着一个视觉盲点,和黄斑相邻,没有感光细胞,物体的影像落在这一点上不能引起视觉。哈里波特的隐身衣,就是根据这个原理研制而成的。人的心理大概也有这样的盲点。你越藏着掖着,他便越是好奇,越是来劲。你摆在他眼面前,他反而视而不见。所以,新闻联播看过就忘,小道消息越传越广。这种心理原型,可以一直上溯到人类的始祖,偷食禁果的亚当夏娃。
马尔克斯在他的小说《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维卡略家的女儿安赫拉,在结婚后的第二天被退回娘家,因为在新婚之夜她的丈夫罗曼发现她并非处女。按照当地的风俗,这是奇耻大辱,必须由新娘的兄弟杀了那个让家族蒙羞的男人才能挽回家族的颜面。安赫拉在家人的压力下说出了一个最没有可能的人——纳萨尔。安赫拉的兄弟都不相信是纳萨尔玷污了安赫拉的清白。但安赫拉既然已经指认是他,她的兄弟就有义务杀了他为家族雪耻。兄弟俩并不想杀人,于是便早早就把杀人的时间公开向外宣布,他们希望纳萨尔能在那个日子到来之前逃走,这样他们便可以既雪耻又不杀人。然而,所有的人都当是一个玩笑,听过就算,既没有人去通知纳萨尔,也没有人出面阻止兄弟俩。结果,兄弟俩骑虎难下,在那个预先公布的日子,极不情愿地取走了纳萨尔的性命。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兄弟两个行事稍微鬼祟一点,反而会引起别人的重视和猜疑,则纳萨尔也不至于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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