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正在享受自由,还是已罹患疾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不出所料,有关网瘾诊治的标准终于要出台了。专家说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和许多人一样,我“被网瘾”了,早在2009年,玩网络游戏成瘾被正式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
上网十几年,我也时常想过“信息斋戒”的日子。记得刚上网时,我也算是网民自嘲的半夜上厕所都要检查email的人,然而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需要医治的病。对于一种新科技,尤其是彻底改变了人们工作、生活与交流方式的传播工具,以及随之而来的全新文化体验,人们充满喜悦与好奇,甚至有迷恋之情,本在情理之中。我至今未忘幼年时得到第一支铅笔时的喜悦。我终日握着它,显然不是因为我有拿铅笔的瘾,实则是因为我喜爱而且需要它。
很多人迷恋网络,也是因为需要。事实上,我并不认为网络是最理想的所在。如博尔赫斯所说:“天堂就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如果能有那样一个图书馆,又有一群智性的朋友可以交流,我倒是可以不用互联网而终日泡在图书馆里的。而且我敢说,无论是在上网还是泡在图书馆里,对我而言都只是一种文化上的沉浸与享受,而非病理上的成瘾。更重要的是,怎样打发自己的时间,完全是个人自由。
写下《美丽新世界》的赫胥黎曾经感慨“医学已经进步到不再有人健康了”。我想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科技越来越发达;二是越来越多的人以“发明疾病”为业。这不是说所有的医生都在玩弄病人,操控疾病,但无论你是否愿意承认,地球上的确存在着无数“疾病发明家”,他们将医院变成卖场,将医药当作唯利是图而非治病救人的工具,企图实现“地球人都病了”之宏伟目标。人一天天衰老,或因为某种劳累,出现某种不适,本是最自然的事情,然而在“疾病发明家”那里,衰老也是一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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