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场血战之后,我对陶卉似乎变得不太注意了。后来她去街上的次数渐多,眼中虽有惶惑,但也分明闪烁着满足。我就觉得她离我越来越远了。我倒也没有太多的伤感,亦无嫉恨。只是不再总想见到她了。
但这一阵,我人变得很糟。我有一种强烈的破坏欲望,极讨人嫌。教室刚粉刷,墙雪白,无人时,我一边哼着歌,一边拿了支秃铅笔,沿着墙壁一路画下去,画了一道粗粗的黑线。傅绍全送了我一把刀。这刀很锋利。那天,我用它将宿舍西头田边上还未成熟的向日葵,一口气砍下几十个来。那沉甸甸的葵饼儿,随着嚓的一声,如脑袋落地。有的滚到河里,随流水淌走了,让人想到凶杀案。我一向是很忍让、很好说话、很合群的。现在却处处敏感,处处多疑,谁也碰不得了。自尊心强得没有必要。我受不了一句不顺耳的话,不肯让人开半句玩笑,神圣不可侵犯。一个叫大宝的同学,没得我的允许,拿了我的作文本,大声地念艾雯的评语,我叫他别念,将作文本还给我,他不还,继续念。我恼了,将他课桌里的东西全都扔在了地上。他尴尬地站了一会儿,然后将作文本放回我桌上,“你有什么了不起!”我将作文本掼在地上,“我确实没有什么了不起!”说这句话时,我还瞥了陶卉—眼。我朝教室门外走,临出门时,还把门重重地踢了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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