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女朋友”就是“情人”的学名,说起来庄严些,正像玫瑰花在生物学上叫“蔷薇科木本复叶植物”,或者休妻的法律术语是“协议离婚”。方鸿渐陪苏小姐在香港玩了两天,才明白女朋友跟情人事实上绝然不同。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有头脑,有身份,态度相貌算得上大家闺秀,和她同上饭馆戏院并不失自己的面子。他们俩虽然十分亲密,方鸿渐自信对她的情谊到此而止,好比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来成为一体。只有九龙上岸前看她害羞脸红的一刹那,心忽然软得没力量跳跃,以后便没有这个感觉。他发现苏小姐有不少小孩子脾气,她会顽皮,会娇痴,这是他一向没想到的。可是不知怎样,他老觉得这种小妞儿腔跟苏小姐不顶配。并非因为她年龄大了;她比鲍小姐大不了多少,并且当着心爱的男人,每个女人都有返老还童的绝技。只能说是品格上的不相宜;譬如小猫打圏儿追自己的尾巴,我们看着好玩儿,而小狗也追寻过去地回头跟着那短尾巴橛乱转,就风趣减少了。那几个一路同船的学生看小方才去了鲍小姐,早换上苏小姐,对他打趣个不亦乐乎。
苏小姐做人极大方;船到上海前那五六天里,一个字没提到鲍小姐。她待人接物也温和了许多。方鸿渐并未向她谈情说爱,除掉上船下船走跳板时扶她一把,也没拉过她手。可是苏小姐偶然的举动,好像和他有比求婚、订婚、新婚更深远悠久的关系。她的平淡,更使鸿渐疑惧,觉得这是爱情超热烈的安稳,仿佛飓风后的海洋波平浪静,而底下随时潜伏着汹涌翻腾的力量。香港开船以后,他和苏小姐同在甲板上吃香港买的水果。他吃水蜜桃,耐心地撕皮,还说:“桃子为什么不生得像香蕉,剥皮多容易!或者干脆像苹果,用手帕擦一擦,就能连皮吃。”苏小姐剥几个鲜荔枝吃了,不再吃什么,愿意替他剥桃子,他无论如何不答应。桃子吃完,他两脸两手都挂了幌子,苏小姐看着他笑。他怕桃子汁弄脏裤子,只伸小指头到袋里去勾手帕,勾了两次,好容易拉出来,正在擦手,苏小姐声音含着惊怕嫌恶道:“啊哟!你的手帕怎么那么脏!真亏你——哙!这东西擦不得嘴,拿我的去,拿去,别推,我最不喜欢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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