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书呆子老家伙,原来名叫克里斯托弗·李。他外甥女叫莫德。他们住在伦敦西面的梅登黑德那边,一个叫马洛村的村子附近。他们那栋宅子叫布莱尔。绅士计划让我两天后先独自搭火车过去,他说,他还要在伦敦待至少一礼拜,帮那老头弄书的封面。
我去那儿的一路辛苦,还得自己摸到那宅子去的过程,我想起来都不爱说。往西边走,我以前就从来没出过克里莫恩花园,我有时会和易布斯大叔的侄儿们在礼拜六晚上去那儿看跳舞什么的。我在那儿见过法国姑娘在河上走钢丝,差点掉下来,那个才叫精彩。他们说她穿了长袜的,但我看着觉得她光着腿。我记得,她走钢丝的时候,我站在巴特西桥上向西望,目光越过汉默史密斯,一直望向郊野,那里除了树就是山丘,望不见一根烟囱,一个教堂的尖顶,那幅景象真让人心寒。如果那时候你跟我说,叫我独自一人离开波镇,离开我所有的伙伴,离开萨克斯比大娘、易布斯大叔,到那黑压压的山丘后面的什么宅子里去当贴身女仆,我一定会当面嘲笑你。
但是绅士说我必须赶紧去,因为万一那个李小姐招了别的姑娘当贴身女仆,我们的计划就毁了。到兰特街的第二天,他坐下来给她写了一封信。信里他说,请原谅他冒昧给她写信,但是,他最近探望了自己当年的老保姆——她在他幼时待他如母——老保姆愁眉不展,为她已去世的妹妹的女儿的前途担忧。当然,这个去世的妹妹的女儿就是我。故事是这样编的:我是做女仆的,眼下我的前女主人嫁人了,要去印度,我就没了工作;我只有再找主人家,但同时被种种灯红酒绿诱惑,就要变成坏女人了。如果有哪位好心的小姐能收留我,给我一个机会,远离这邪恶的城市生活就好了,诸如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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