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母亲冯顺弟(1873—1918),是绩溪县中屯人。
出上庄,过杨林桥,东北行十里许,即到中屯。顺弟的父亲是村里的农民,名叫冯振爽,小名金灶。青年时参加过太平军,随军里的裁缝学得一手好裁缝手艺。
他平日勤耕苦作,农闲时便给人家做衣裳什物,为人勤俭正直,人称金灶官。
金灶的妻子第一胎生下个女儿。在旧社会,重男轻女,女孩子是不受欢迎的,而且农家更特别希望有劳动力。因此,金灶给女儿取名“顺弟”,即含着顺下来生个弟弟的吉利意思。果然第二胎生了个儿子,以后又接连生了两个女儿①。一家六口,生活虽然艰难,却也和睦亲爱,自有一种天然纯朴的快乐。
但冯金灶心里总压着一块石头。祖上传下来的老屋,在太平天国那几年的战火里毁坏了。他发誓要重振家业,在那老屋的地基上建造一栋更大更讲究的新屋。然而谈何容易!金灶夫妇苦做省吃,木料砖瓦还是一点也没有着落,没有钱!
顺弟年齿渐长,懂事也比一般人家的孩子早。她长得——
圆圆的面孔,有一点雀斑,头发很长……面貌并不美,倒稳重的很,不像个庄稼人家的孩子②。
在家里,她上侍父母,下扶弟妹,手脚勤快,为人也贤慧,最得父母钟爱,村里人都说金灶修得了个好女儿。顺弟也很体贴父母。望着父亲梦想新屋而忧愁的面孔,她常恨自己不是个男子,不能帮助父亲劳动,赚钱,建新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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