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12月,宋庆龄、蔡元培、鲁迅、杨铨等人,在上海发起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这是一个以反对国民党的法西斯统治,积极援助政治犯,争取集会、结社、言论自由为宗旨的进步团体。第二年元月,北平也成立分会,胡适被推为北平分会执行委员会主席。
消息在报纸上披露后,北方的进步青年学生及各界人士,特别是那些以政治犯罪名而陷于缧绁之中的青年,对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和胡适个人,都寄予很大期望。他们推想,胡适一向崇尚人权,主张民主宪政,由他来主持北平分会,必能为保障民权大展身手。因此,祝贺、建议及申诉、求援的信件,纷纷寄到米粮库四号胡宅。而国民党北平市党部,则把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视为非法组织,不时加以压迫。
胡适确也忙乎了一阵子。他们与上海的总会相配合,在北平也采取行动,抗议顾祝同枪杀刘煜生事件;1月31日,胡适又征得张学良的允许,与杨铨、成平一起,视察了北平陆军反省院及另外两所监狱,了解在押政治犯的情况。北平分会与上海总会之间,函电往来频繁,配合也颇为默契。
但没过多久,胡适便与同盟总会闹起矛盾来了。原来,史沫特莱(A.Smedley)女士曾收到一份《北平军委会反省院政治犯Appeal(控诉书)》,其中详细揭露反省院里种种酷刑和非人道情况。她便提交民权保障同盟总会临时执行委员开会传观。会上决定分送中西各报刊登,并写有英文和中文缘起,由宋庆龄签署,其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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