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艺上贵族的与平民的精神这个问题,已经有许多人讨论过,大都以为平民的最好,贵族的是全坏的。我自己以前也是这样想,现在却觉得有点怀疑。变动而相连续的文艺,是否可以这样截然的划分;或者拿来代表一时代的趋势,未尝不可,但是可以这样显然的判出优劣么?我想这不免有点不妥,因为我们离开了实际的社会问题,只就文艺上说,贵族的与乎民的精神,都是人的表现,不能指定谁是谁非,正如规律的普遍的古典精神与自由的特殊的传奇精神,虽似相反而实并存,没有消灭的时候。
人家说近代文学是平民的,十丸世纪以前的文学是贵族的,虽然也是事实,但未免有点皮相。在文艺不能维持生活的时代,固然只有那些贵族或中产阶级才能去弄文学,但是推上去到了古代,却见文艺的初期又是平民的了。我们看见史诗的歌咏神人英雄的事迹,容易误解以为“歌功颂德”,是贵族文学的滥觞,其实他正是平民的文学的真鼎呢。所以拿了社会阶级上的贵族与平民这两个称号,照着本义移用到文学上来,想划分两种阶级的作品,当然是不可能的事。即使如我先前在《平民的文学》一篇文里,用普遍与真挚两个条件,去做区分平民的与贵族的文学的标准,也觉得不很妥当。我觉得古代的贵族文学里并不缺乏真挚的作品,而真挚的作品便自有普遍的可能性,不论思想与形式的如何。我现在的意见,以为在文艺上可以假定有贵族的与平民的这两种精神,但只是对于人生的两样态度,是人类共通的,并不专属于某一阶级,虽然他的分布最初与经济状况有关,--这便是两个名称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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