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丹的三个贤人,
坐在碗里去漂洋去。
他们的碗倘若牢些,
我的故事也要长些。
--英国儿歌
人的肉体明明是一整个(虽然拿一把刀也可以把他切开来),背后从头颈到尾闾一条脊椎,前面从胸口到“丹田”一张肚皮,中间并无可以卸拆之处,而吾乡(别处的市民听了不必多心)的贤人必强分割之为上下身--大约是以肚脐为界。上下本是方向,没有什么不对,但他们在这里又应用了大义名分的大道理,于是上下变而为尊卑,邪正,净不净之分了:上身是体面绅士,下身是“该办的’下流社会。这种说法既合于圣道,那么当然是不会错的了,只是实行起来却有点为难。不必说要想拦腰的“关老爷一大刀”分个上下,就未免断送老命,固然断乎不可,即使在该办的范围内稍加割削,最端正的道学家也决不答应的。平常沐浴时候(幸而在贤人们这不很多),要备两条手中两只盆两桶水,分洗两个阶级,稍一疏忽不是连上便是犯下,紊了尊卑之序,深于德化有妨,又或坐在高凳上打盹,跌了一个倒栽葱,更是本末倒置,大非佳兆了。由我们愚人看来,这实在是无事自扰,一个身子站起睡倒或是翻个筋头,总是一个身子,并不如猪肉可以有里脊五花肉等之分,定出贵贱不同的价值来。吾乡贤人之所为,虽曰合于圣道,其亦古代蛮风之遗留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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