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以受苦为生活的直接目的之外,人生就没有什么目的可言。我们观察世界,见事事处处,都充满痛苦,都原于生活本身之需要,且不可分离,真可谓毫无意义可言,不合于道理。个别的不幸,固然似为不期而遇的事物,但作为通常的不幸,则事出一辙,可见是必然的。
像大多数哲学体系所宣示的那样,恶事,其本质便是消极,以我看来,并不合理。恶事犹如他事亦有积极的一面,其存在也常常使人感觉到。莱布尼兹则尤其是此种不合理说法的维护者,他用显而易见、不足轻重的诡辩,以求强化他的论据。其实,幸运亦属消极。换言之,幸福与满足,就痛苦定归于消灭之情境而言,常常含有欲望圆满的意义在内。
它可以说明一个事实,即通常所见,快乐常不是我们所希望的快乐,而痛苦则远远超过我们所预计的痛苦。
人称世界上的快乐,假如以其重量来衡量的话,常常超过痛苦,否则无论如何,二者之间总能扯平。对于这种说法,读者若想考察其合理与否,请试取两个相互啖食的动物,其中一个正恣意噬于另一个,大家就可以其所有的情感来作一个比较。
在任何不幸与烦恼中,最好的安慰,莫过于想及他人的境遇更不如自身这一点。这种安慰的方式,实在是人人都能做到。但对整个人类来说,则意味着,这是一个多么可悲的命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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