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童年,最好是在乡村度过。一切的生命,包括植物、动物、人,归根到底来自土地,生于土地,最后又归于土地。上帝对亚当说:“你是用尘土造的,你还要归于尘土。”在乡村,那刚来自土地的生命仍能贴近土地,从土地汲取营养。童年是生命蓬勃生长的时期,而乡村为它提供了充满同样蓬勃生长的生命的环境。农村孩子的生命不孤单,它有许多同伴,它与树、草、野兔、家畜、昆虫进行着无声的谈话,它本能地感到自己属于大自然的生命共同体。相比之下,城里孩子的生命就十分孤单,远离了土地和土地上丰富的生命,与
大自然的生命共同体断了联系。在一定意义上,城里孩子是没有童年的。
当我现在记述着我的种种童年琐事的时候,我深感惭愧。事实上,我是在自曝我的童年生活的贫乏和可怜。所幸的是,当时我的祖辈中还有人住在乡下,父母时常带我去玩,使得我的童年不致与乡村完全隔绝。尽管那乡下不过是上海郊区而已,但是,每年在那里暂住的几天已足以成为我一年中最快活的日子了。
那是一个叫周沈巷的村子,离徐家汇不远,随着都市的迅速扩展,现在它早已不复存在。当时那里住着我的外婆、祖母和一个姑妈,她们的家挨得很近,沿着同一条小河走几分钟,就可以从这一家到达那一家。
孩子到了乡村,所注意的往往不是庄稼和风景,而是大人不放在眼里的各种小生物。春天的水洼里有蝌蚪,每年我都要捕捞一些,养在瓶子里,看它们摇着细尾巴活泼地游动,心里的喜悦要满溢出来。夏天的田野则是昆虫的天下。一定是很小的时候,也许还没有上学,有一次在乡下,姐姐神秘地告诉我,田里有“得蜢”。她其实说的是蚱蜢,因为发音不准,说成了“得蜢”。我好奇地跟她到田里,一起小心翼翼地捕捉,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蚱蜢。我更喜欢捉一种叫做金虫的甲虫。仲夏季节,拨开玉米叶子,便可发现它们挤成一团,正在啃食刚刚结成的玉米穗。金虫有金色的硬壳,蚕豆大小,用一根细线栓住它,让它悬空,它就扇开薄翅飞起来,发出好听的嗡嗡声。由于它爱啃西瓜皮,捉住了能养好些天。年龄稍大,我喜欢捉蟋蟀。它们往往躲在烂草堆下,翻开后四处乱跳,一眨眼就不见了,不容易捉到。最好是在夜里行动,用手电筒光能够把它们镇住。捉住后塞进自制的小纸筒,再选出模样精悍的养在小竹筒里或瓦罐里,和别的孩子玩斗蟋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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