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九岁这一年,他游荡到了一个山坡上。当时正是挺好的九月。满坡的高粱、玉米喷出香气,小鸟胡乱啄着一地果实。盗贼遍地,强人横行,有钱的地主雇用了火枪手守在田里。曾有两次他被护秋人误解,还受过轻伤。所以他每到一地,总是格外小心。这山坡上有一个禾秸和茅草搭成的小房子,窗户小得只能探出一个人头。他趴在那里,嚼着东西吃,心想如果能进屋吃上一碗热饭那可太棒了。正这样想时,小窗口上出现了一个人。他张大的嘴半天合不拢。多么奇异的女人!哦哦,她把脸仰在小窗上,看一地成熟的稼禾,用那个小鼻子闻粮食的香味。她的眼睛或许只睁开了一次,然后一直紧闭。他探头探脑,心怦怦跳。那张脸太能吸引他了,就像一只洁净的白瓜描上了眉眼!洁白的皮肤与漆一样的乌发对比是何等鲜明!多么娇弱,多么招人疼。露筋在田野上游荡得又野又暴,这会儿只想凑近她,说上一两句话儿。他咽下嘴里的一点东西,然后往前走去。玉米叶儿被风吹得哗哗响,但姑娘还是听到了有人碰撞叶子。她喊一声:“谁?”露筋把草帽正一正,回道:“我哩!”姑娘立刻在窗户上架起了一杆黑乎乎的土枪。他双脚像被什么缠住了,双手用力摇摆:“你怎么了?你可别碰那个机子……”姑娘闭着眼说:“别凑近,俺爹不在家!”他说:“我又不是贼,我是过路人哩——你听听我的口音。”“你走开!”露筋跺跺脚:“我要讨水喝哩!”“这里没你喝的水。”他蹲在离小屋五六步远的地方,身边是纠扯在一起的长蔓青豆。他抬起头,端量了一会儿说:“你怎么不睁眼?真瞧不起人。”姑娘身子一晃,说:“走开!关你什么事!”但她真的睁了一下眼,又飞快地紧闭了。露筋觉得她的眼大概有什么毛病吧,不过这眼睛让他心里燥热。他的脚一活动,枪栓就刷啦一响。他叫一声“哎哟”,又重新蹲下。青色长蔓儿像网一样纠缠了他的双脚,一动也不能动了。他感到了一丝绝望,双眼紧盯黑洞洞的枪口。后来他站起来,说一声:“我记住了你!”转身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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