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的意思是,一切准备停当,可以拿笔写了。这中间,有些事也要注意,这里说一说。
原则是不要无病呻吟,即应该有了情意,不吐不快,然后才拿笔。但这是原则,正如其他性质的事物一样,花花世界,闯到原则以外,总是不只可能,而且很多的。情意,人人有,时时有,其中有不少,性质轻,形貌不清晰,本不值得写入诗词,能力和习惯却常常使这类情意。经过化妆或改造,写入诗词。多产作家,一生所写过万,推想其中有些,甚至不少,就是这种货色。而相反,如旧时代,无数的红粉佳人,性高于天,命薄如纸,却一首也不写,因为既无拿笔的能力,又无形于言的习惯。这样说,原则就两方面都会受到冲击,一方面是当写而不写,另一方面是可以不写而竟写了。专说这后一种,我们应该怎样看它呢?我的想法,既然也想写,就只好从宽,即最好是有病再呻吟;不得已,病不大,甚至无病,而形势需要呻吟,也就无妨随缘,呻吟一下。
这不得已的形势,各式各样,只说一点点,算作举例。最重要的一种是练习。高手如李杜、秦周,写的本领都是练出来的。语言文字,像刀枪剑戟一样,不天天耍就不能顺手。练写,学习用最恰当的文字以表现各式各样的所见所闻所感,就不能坐待真正有病,有固然好,可以顺水推舟;没有,为了练习,也只好装作有病,谱入平平仄仄平,呻吟一下。举例说,在塞外,夜有浓云,也未尝不可以咏月,来一句“清光一片照姑苏”。但总要记住,这是学,不是用;用就最好是真刀真枪,出锋见血。另一种形势,如也过秦淮,“烟笼寒水月笼沙”,景物依然而情意并不像“亡国恨”那样浓,但总有一些伤往,那就无妨小病放大,也来一首七绝,甚至一首《永遇乐》。又如还有一种或多种形势,自己未情动于中,本不当写,也不想写,而压力从外来,请题或请和,依世俗的不成文法,只能照办而不得拒绝,也就只好拿笔,无病呻吟一下。文学史上很多有名篇什,如王维的《和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之作》,苏轼的《水龙吟》(次韵章质夫杨花词),等等,都是这样挤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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