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幼?今律没有规定。查古礼,《周礼?司刺》说是七岁以下称幼弱,《礼记? 曲礼》说是十岁称幼学。无定说,有好处,是可以我行我素。但也不可没个理由作约束,这理由,我想用必须依靠家中长辈之时,指实说大致是念完小学之前,或再向下移一两年。这段时间应该怎样生活,或最好怎样生活,难说。原因之一是家庭的条件人人不同,条件不同,处理生活的办法就难于划一。原因之二是这段时间,幼者还没有自主的能力,说应该如何就等于要求鱼飞鸢跃。所以谈就不得不,一,以时风的一些同点为依据,说大块头值得注意的;二,对着有左右幼者能力的人(包括养者、育者和教者)说,幼者听不见也关系不大。这大块头值得注意的,我认为有两项,“养”和“学”,一般说都处理得不够妥善;具体说是,养方面宜于偏薄而总是偏厚,学方面宜于偏多而总是偏少。以下依次说说流行的情况和视为不妥善的理由。
先说养偏于厚。养偏于厚,不妥善,似乎也有不少人感到或看到,所以有“溺爱”和“娇生惯养”一类说法。可是说者自说,行者还是照样行,为什么?世间的许多事都是有来由的。溺爱自然也有来由;不只有,而且来头特别大。可以请古人来帮助说明。古人说,天地之大德曰生,又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人本位,本诸凡是喜欢的都是贵重的实利主义的推理,就像是既正大又堂皇。其实,如果由人本位扩大为“万物与我为一”,睁大眼普看生物,就会发现,所谓天地之大德曰生,不过是自己有了生就舍不得死。然而可惜,同样来于天地,是有生必有死。我的理解,传种是个体不能长生的一种不得已的补救办法;或者说,个体求长生不老不能如愿,只好退一步,用生育的办法。求种族能够延续下去。这样看,男女合作,生个小宝宝,乃是自己生命的延续,怎么能不肉连肉、心连心呢?爱,也来目天命,不可抗;问题在于如何爱才能如愿以偿。这是说,爱有目的,也就不能不讲求方法。目的是什么?卑之无甚高论,是离开养育者的照顾,走入社会,能够适应,活得好,至少是能活。这里不说挣饭吃的能力,只说性格,溺爱培养的性格是什么呢?一是享用尽量高,衣食,如果来自市场,都要最高级的,而且处处占先,头一份。二是只许顺,不能逆,比如看见新的什么,要而不得,轻则哭闹,重则打滚。三是这样惯了,就必致自以为天之骄子,自己以外的人都没有自己高贵。四是也就没有耐心学习什么,因为学习来于有需要,天之骄子当然没有什么必须自己去奔波的需要。显然,培养这样一个性格,到社会上就难于适应,因为社会很复杂,纵使不会处处都是逆境,总不能像家里那样,处处都是温暖。这样说,是溺爱的结果反而不能达到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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