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从小就有登上讲台的愿望。
他是小说家、散文家、翻译家、幽默家等,然而他最为自负,也最令人称道的却是演讲家。
天生好口才的林语堂留下了众多的演讲趣闻。讲台,是他热恋的战场。
在美国成名后,时常有大学请他去演说一番。林语堂基本不拒绝,美国的演讲费高,兴趣和赚钱两不误,何乐而不为呢?
他写演讲稿是快手,礼拜一晚上的演讲,他总是磨蹭到中午,才慢吞吞地点燃烟斗,仰坐在桌前深思默想,一袋烟吸完,腹稿也打完了。穿着打扮似乎更费时间,翠凤要他以最好的形象示人,他却像不愿上学堂的小学生,跟父母拧上半天,最终还得照办。
有一回,哥伦比亚大学请他去讲中国文化。他从衣食住行谈起,一直讲到文学、哲学,大赞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美妙绝伦。在座的是年轻气盛的美国青年,见林语堂滔滔不绝地说中国的好,一个女学生实在忍不住,手举得老高,语带挑衅地问:“林博士,您好像是说,什么东西都是你们中国的好,难道我们美国没有一样东西比得上中国吗?”
话音刚落,林语堂微笑着徐徐道来:“有的,你们美国的抽水马桶比中国的好。”
举座喝彩。大家都扭过脖子去看发言的人,女学生怎么也没想到林语堂会来上这么一句,窘迫得脸色绯红,羞答答地坐下来。
1936年,《纽约时报》和“全国书籍出版者协会”共同举办了第一届全美书展。会上有一项活动是作家演讲,林语堂也在被邀之列。因为《生活的艺术》畅销,美国人对隐在书后面的林语堂有很多浪漫的想象,以为他是一个留着白胡子,长着硕大无比脑袋的神秘东方哲人。林语堂起初拒绝了,生怕会影响读者心目中的形象,同时又觉得好玩,不知道这些美国读者看到真人会作何反应。权衡再三,他还是答应了。他穿了国内最普通的蓝锻袍子,走起路来衣袂飘动,还真有那么一股仙风道骨的味道。一上台,先不说话,四下打量,气势就出来了。台下哗啦啦一片掌声,东方式的风度让西装革履的美国人甚为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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