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国住得越久,越想念中国饮食。在港台轻而易举买到的东西,在这里要费一番功夫才买到。
我在一家越南人开的超市买到一只老鸡,才两块半美元,兴奋不已,回家在厨房里拉出肚子里的肝、肾、一对鸡爪,扭开水龙头把鸡冲洗一下,就放在锅子里,注满冷水,切两块生姜,泡开几朵香菇,丢进锅里,就炖起鸡汤来。这只鸡有头有爪有肝有肾,真难得,不像美国超市买到的光鸡,真是觉得好惨,问题在他们怕头怕爪,肝肾都不吃。
我还记得小时候母亲烧鸡汤,用筷子掰开炖得很烂的母鸡,肚子里有一团像珍珠般的东西,沾酱油非常好吃。妈妈说那是卵,鸡蛋还没生出来以前就是这个样子。粘粘的鸡爪,多汁的鸡头沾点酱油,咬在嘴里连骨头都嚼碎,也非常好吃。
烧鸡汤的水开了便把火拧小,由它炖几个小时,老鸡炖出来的汤味道浓郁,喝下去整个人都会精神起来。
美国人样样注重年轻的大的,排骨是用电锯才能把骨头锯断的。问题在,他们的猪都养到三百磅重,这种排骨不能蒸不能炒,只能拿来炖汤。肝腰都粗得不能下咽,想起香港的腰润粥,生炒猪肝,椒麻腰片,真是馋涎欲滴。
对皮对骨头的恐惧
这里有一种叫做bonelessribs的排骨,即无骨排骨,也有semi-bonelesslegoflamb,即羊脚抽掉了一根骨头,更遑论无皮无骨也无味的鸡胸,美国人认为是极品。这都归咎于美国人对皮对骨头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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