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天,他居然独个人住到庙里去了。庙就是从前他恋爱“发祥”的那只庙,可不在山里,而在小小的乡镇。他分了三分之一的家用——四十块钱,预定要在这庙里住上六个星期。
第一天是要布置出一个适宜于“创作”的书房来,一眨眼便已经天暗。他也累了,朝一盏美孚灯呆坐了会儿,听听窗外草里的络丝娘,自觉得“灵感”还没来,就上床睡觉。
他有梦。当然是“创作”成功的梦。他读过孙博翻译的《沉钟》。他知道剧中的铸钟匠亨利那口钟就是“伟大的艺术”的象征。他坚信着自己这见解,谁要说他解释错了,他就要吵架。现在他梦中就看见他的“艺术的大钟”居然成功,而且没有掉在湖里,却高高地挂在庄严华丽的钟楼上。而且他亲手拿着檀香的大杵,凛凛然撞这口“艺术的大钟”了。
洪……洪……洪……
他梦中笑醒来还听得这庄严的钟声在耳边响。他揉了揉眼睛,把小指头放到嘴里轻轻咬一下。不错,他感觉得痛,他不是在梦中。但是那钟声明明从窗外飞来:洪……洪……“当真和拜轮一样,我一觉醒来就看见自己是文坛名人了么?”他这样想着,就赶快穿衣下床。这当儿,他的脑细胞一定是下了紧急全体动员令了;他平日读过的一切外国(自然没有中国)文豪成功史都一齐涌现来了。他眼前突然来了大仲马的比皇宫还富丽些的monte-cristo①,他便立刻拿定主意他决不像大仲马那样做孟尝君。他也许一星期请一次客——咳,在他的monte-cristo请一次客,然而决不让比他次等的文人天天来揩油。而且也许他要养几条狗防防贼,可决不能让他的狗带进半条野狗来帮着吃。不,一百个一万个不!他可不能像大仲马那么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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