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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劳伦斯—林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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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柳两位老人正在暗淡的灯下闲谈,因为此时虽是民国三十五年;苏州城外大半住户还未有电灯。在二十八年曾经因为沪宁公路通行,苏州的马路上屡次发现汽车的踪迹,后经吴门人士一体反对,报上也曾有过一次剧烈的辩论,才把汽车禁绝了。柳先生饭后无事,过来找朱先生攀谈,在这暗淡的灯光之下,看得最清楚的就是朱先生一支旱烟,下垂着-个烟袋,一卷烟云缭绕而上。

"早晨在我的箱筐里翻出一部旧稿。"朱先生指红木桌上的一部黄纸的书稿说:"看来倒还有趣,但这是不预备发表的。"

"怎么不发表?"

"一则还有末段两章未译,一段译得不甚满意。起初我也想发表,拿给一家旧书局看,书局不要。过了半年,书局忽然来信要了,我迟疑不决起来,主张不发表。我想一本书如同和人说话一样,也得可与言而与之言,才不致于失言:劳伦斯的话是对成年人讲的,它不大容易懂,给末成熟的社会读了反而不得其旨……。"

"报上也常听见劳伦斯名字,大概说他诲淫罢了。"

"自然,日报上哪里有什么别的东西可谈;就是谈,人家也不懂。现代孤芳自赏的作者,除非不做书,或做过时的书,就得被人拖到十字街头示众,顶好还是可以利用做香水肥皂的广告。这是德莫克拉西的恩赐。大家都识字了,日报逢迎读者,读者就是大众。唯一的读物,日报管住日报,除了奸淫杀掠以外,还有什么可谈呢?只有卖便药式的文章及广告,才能把得住读者。你告诉读者科学的理论,他们要听吗?现在的作社论,专宗教,讲文学,都是取法于卖便药的广告。文人,教士,政治,都跟江湖卖膏药的庸医差不多。文字以耸人观听为主,你说这便药是椰粉加香料做的,吃了病也好,不吃病也好,还有人肯买你的药吗?我颇不愿使劳伦斯沦为走江湖卖膏药的文学,所以也不愿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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