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史记仲尼弟子传》曰:公冶长,齐人,字子长。
皇侃《论语义疏》引《论释》曰:公冶长从卫反鲁,行至二上,闻鸟相呼往清溪食死人肉。须臾,见一老妪当道而哭。冶长问之。妪曰:“儿前日出行,于今不反,当是已死亡,不知所在?”冶长曰:“向闻鸟相呼往清溪食肉,恐是妪儿也。”妪往看,即得其儿也,已死。即妪告村司。村司问妪:“从何得知之?”妪曰:“见冶长,道如此。”村官曰:“冶长不杀人,何缘知之?”因录冶长付狱。主问冶长:“何以杀人?”冶长曰:“解鸟语,不杀人。”主曰:“当试之,若必解鸟语,便相放也。若不解,当令偿死。”驻冶长,在狱六十日。卒日,有雀子缘狱栅上相呼,啧啧。冶长含笑,吏启主:“冶长笑雀语,是似解鸟语。”主教问冶长:“雀何所道而笑之?”冶长曰:“雀鸣啧啧,白莲水边有车翻,覆黍粟,牡牛折角。收敛不尽,相呼往啄。”狱主未信,遣人往看,果如其言。复又解猪及燕语,屡验,于是得放。
《绎史卷九十五》引《留青日札》曰:公冶长贫而闲居,无以给食,其雀飞鸣其舍,呼之曰:“公冶长,公冶长!南山有个虎驮羊,尔食肉,我食肠,当急取之勿徨。”子长如其言,往取食之。及亡羊者迹之,得其角,乃以为偷,讼之鲁君。鲁君不信鸟语,逮系之狱。孔子素知之,为之白于鲁君,亦不解也。于是叹曰:“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未几,子长在狱舍,雀复飞鸣其上,呼之曰:“公冶长!公冶长!齐人出师侵我疆。沂水上,峄山旁,当亟御之勿徨。”子长介狱吏白之鲁君,鲁君亦勿信也。姑如其言往迹之,则齐师果将及矣。急发兵应敌,遂获大胜。因释公冶长而厚赐之,欲爵为大夫,辞不受,盖耻因禽语以得禄也。后世遂废其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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