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那个戏剧家那儿吃的最后一顿饭,他们刚刚租了架新钢琴,一架卧式钢琴。我遇到西尔维斯特,他刚从花店里出来,抱着一株橡皮树。他问我肯不肯替他抱着,因为他还要去买雪茄。我早已一家家吃遍了“蹭饭”,都是事先精心筹划好的。那些丈夫和妻子们一个个都对我反感起来。抱着橡皮树走着,我想起几个月前的那个晚上,当时我头一回想到了这个主意。我坐在法兰西学院附近的一把长椅上,玩弄我的结婚戒指。
这只戒指我一度想要当给多姆饭店的一个伙计。他只出六个法郎,对此我很恼火,可还是顾肚子要紧。同莫娜分别以后戒指一直戴在我的小指上,它已完全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我从未想过要把它卖掉。这是一只镶桔花的白金戒指,以前值一个半美元,或许更多。我们一起生活了三年都没有买结婚戒指,后来有一天我去码头上接莫娜,凑巧路过少女巷的一个珠宝店,橱窗里摆满了结婚戒指。我赶到码头上却不见莫娜,等到最后一名乘客从跳板上下来仍没有莫娜。最后我要求看旅客名单,上面没有她的名字。于是我把戒指戴在自己的小指上,一直戴到现在。有一回我把它忘在一家公共浴室里,不过还是找回来了,只是掉了一个桔花瓣。话说回来,我低头坐在长椅上正玩弄戒指,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背。结果,长话短说,我弄到了一顿饭吃,还有几法郎。这时我心里才豁然一亮——只要一个人有勇气去要,谁也不会拒绝请他吃一顿饭。于是我马上来到一家咖啡馆写了十来封信,“您能否允许我每周陪您共进一次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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