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汝璈(1904-1973),江西南昌人,著名法学家。1946至1948年,代表中国赴东京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审判日本战犯。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外交部法律顾问。
有天晚上,北京顶银胡同停电。梅汝璈枯坐在家中吱吱作响的藤椅上。黑暗中,他轻轻地哼起了清华学校早年的校歌:
“西山苍苍,东海茫茫。吾校庄严,岿立中央。东西文化,荟萃一堂……”
这一幕发生在上世纪60年代初。今天,梅汝璈的儿子梅小璈回忆自己的父亲时,一下就想到了这一幕。他对记者谈起父亲的晚年时,有些唏嘘。他用了这样一个形容词:“孤寂”。
梅小璈说,虽然上世纪60年代初,父亲尚不足花甲之年,可他心知肚明,属于他的那个“东西文化,荟萃一堂”的时代已经逝去了。
新中国在学科建制上完全照搬“老大哥”苏联,全国只有为数不多的几所大学保留了法律系,且讲授的内容都是苏联的社会主义法学。这让毕业于清华学校、留学于美国斯坦福大学、在芝加哥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的梅汝璈常常感到无所适从。他努力按照党对“旧知识分子”改造的要求,虔诚地学习俄语,试图不被形势甩下。
据梅小璈说,现在他家还能找到父亲当年抄写俄文单词的小本。在苏联法学教材上,还有父亲留下的铅笔批注。
作为一个留美法学博士,梅汝璈曾执著坚持的那些法学信念渐渐失去了依托———三权分立;司法独立……这是法哲学奠基人孟德斯鸠奠定的理论,又在杰弗逊等人的实践中加以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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