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流浪汉穿着破烂的毛线衣,在南加州显得超现实而令人错愕,蓝色牛仔裤在膝盖的地方破了口,露出苍白、毛茸茸的皮肤,上面还可以看到脱皮的疥癣。他举起玻璃杯——佛瑞德、威玛、巴尼和贝蒂等人绕着杯子手舞足蹈,仿佛在进行什么古怪的仪式——一饮而尽,然后生平最后一次满意地咂咂嘴。
“好久没有这么过瘾了。”
“我总是喜欢在晚上喝一杯。”杜山德在他身后表示同意,然后把切肉刀刺进流浪汉的脖子,发出一种撕裂声,仿佛有人兴致勃勃地从刚出炉的烤鸡上把鸡腿扯下来的声音,玻璃杯从流浪汉手中掉落桌面,滚到旁边,滚动的玻璃杯给人一种错觉,以为上面的卡通人物还在跳舞。
流浪汉拼命把头往后,想要尖叫,但是却叫不出声音,只发出可怕的嘶嘶声。他的眼睛睁大、睁大……然后就砰然倒在铺着红白格子桌布的餐桌上,上颚的假牙床半脱落着,让他看起来仿佛在笑。杜山德用双手的力量把刀抽出,走到水槽前。水槽里满池都是加了洗洁精的热水,正泡着晚餐后的脏碟子、脏碗。刀子立刻沉入有柠檬香的泡沫中,就好像小小的战斗机潜入云中一样。
他走到餐桌旁,在那里站了一下,把手放在流浪汉的肩膀上,然后一阵咳嗽。他从裤袋中掏出手帕吐了一口黄褐色的痰,最近烟抽得太多了。每当他决定再干一票的时候,总是会抽很多烟。但这次进行得很平顺、非常平顺。他原本害怕又会像上次一样混乱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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