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又走了一英里路,随即决定落脚扎营。还有一点落日余晖,但我们都不想再走下去,因为经历了垃圾场与铁轨的吓破胆经验后,我们已经筋疲力尽,不希望再冒什么险,不过原因不止于此。如今我们已到了赫娄的森林,再往前去不知什么地方会躺着一个小孩的尸体,也许尸体上还爬满苍蝇与蛆,没有人愿意在天黑后离他太近。我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读过一个故事,说有个家伙的尸体暴露在荒郊野外,他的鬼魂就一直守着他的尸体,一直到尸体经过基督教式的体面葬礼、入土为安之后,鬼魂才不会再出现。我可不希望半夜一醒来,就和飘荡在沙沙作响的黝暗松林间、嘴里还不住呻吟的布劳尔鬼魂打照面。我们估计过,如果在这里过夜,大概至少离尸体还有十英里,当然我们四个都不相信世上有鬼,但是万一我们搞错了,十英里的距离大概还算是安全距离。
魏恩、柯里与泰迪捡了一些木柴,在煤渣堆上升起小小的营火,柯里在营火周围清出一小块空地——木柴干得像粉末一样,他不愿冒任何风险。在他们生火的同时,我把树枝削得尖尖的,我哥过去称这种东西为“开路先锋的鼓棒”,用来作为叉肉架。他们三人一边笑,一边为森林常识而拌嘴(他们几乎毫无森林常识。城堡岩有个童子军团,但我们这一伙小孩都觉得只有娘娘腔的乖小孩才参加那玩意儿),争辩着该在火焰上还是木炭上烤肉比较好(这点值得争论,因为我们已经饿得等不及木炭变红了)、干苔藓能不能当火种,如果火柴在火生起来以前就用完了,那该怎么办?泰迪宣称他可以借由摩擦两根木柴来生火,柯里说他胡说,不过他们也不必试,魏恩抱了一堆小树枝与干苔藓,只划了两根火柴就把火生起来了。那天没有风,不会威胁到我们的营火。我们轮流在火里添柴,一直到树枝中蹿起熊熊火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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