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笔记(7)
一写下这句话,连我自己也感到震惊。我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完全能做到十分和蔼。我现在记起来了:许多年以前我就发现,不管我用一个什么样的形容词来描述维利,总能同时用上它的反义词。是的。我翻阅了以前写的笔记,发现在维利的标题下曾列过一张表: 无情的仁慈的冷淡的 热情的
感情用事的 讲究实际的
如此这般一直往下写。底下还有几行字:“当我写下关于维利的这些印象时,我发现我对他一点也不了解了。要想理解一个人,你一定得先列一列表。”
我实际上所发现的是:用这些话来描述一个人的个性都是没有意义的。但当时我并不懂得这一点。要描述一个人,你可以这样说:“维利僵着身子坐在桌子的前端,让脸上那一对一闪一闪的眼镜片对准正在朝他看的听众,开始以严肃的口吻说话,语气中略现粗俗而笨拙的幽默感。”如此等等。问题的关键是———也正是这一点使我心神不安(奇怪的很,很久以前,由于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在我列出这些意思相反的词语时,我便不知不觉地流露出这种心神不安的心情)———在我说“好与坏”、“强与弱”这样一些意义大相径庭的词语时,我的态度是超越道德的。当我开始编写“故事”或“小说”时,我便打算奉行这样的准则,别的一切我都顾不上了。我所关心的只是:我应该把维利和玛丽罗斯写出来,让读者感受到他们的真实性。在左派的周围生活了二十年以后(这意味着有关文学艺术的道德标准的说教曾先入为主地影响过我二十年),我如今所主张的却只有这一点了。我说这话的意思其实是:在我看来,人的个性是一片奇特的火焰,它是神圣的,与之相比其他的一切都微不足道。这就是我要说的话吗?如果是,这话又是什么意思呢?回头再说维利。他是我们这个小组织的情感核心。分裂以前,他是那个较大组织的核心;在那以前,又是整个组织的核心———另外一个跟维利一样强有力的人如今正领导着分裂后的另一个组织。维利之所以能成为我们的核心,是因为他坚信他是正确的。他是个辩论大师,能十分精辟、十分理智地剖析社会问题,换句话也就是说,能愚不可及地信奉教条主义。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越来越鲁钝。然而,奇怪的是,人们继续围着他转,连那些比他更精明的人也不例外,尽管有时他们明明知道他在胡说八道。我们已经变得十分放肆,甚至敢当他的面嘲笑他,但一碰上咬文嚼字一类古怪的差事,我们仍得以他为中心,并依赖他。事实就是如此,这真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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